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作者:科技发展中心 时间:2020-06-0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和河北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0]13号)文件精神,为保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请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系部按要求落实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鼓励承担项目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积极探索在其他科硏项目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开发岗位情况请填写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计划报送表(附件),并于611日前发送至邮箱ky2878@163.com


联系人:孙祥云   03192272878

附件: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计划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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